0 連帶責任:即指對於同一債務、多數人應共同負全部責任,不能僅以其應分擔之部分為限,而拒絕全部清償之責任之意。如共同侵權行為人、共同保證人、無限公司之股東、有限公司之董事、合夥事業之合夥人,依法均負有連帶責任,負連帶責任之人,即為連帶債務人,債權人有權得向其中任何一人請求全部清償。分享本文 債務, 債權, 連帶責任連帶責任2015-07-062019-01-28https://bossbank.com.tw/wp-content/uploads/logo230-2.png貸款通https://186743-556493-raikfcquaxqncofqfm.stackpathdns.com/wp-content/uploads/保證人3qna.jpg200px200px 貸款通提供銀行貸款代辦、民間貸款、另提供房屋二胎、土地二胎、民間信貸、農地貸款、持分房屋土地貸款、林地,也可針對轉貸降息、代償高利貸協助有資金需求的個人或是企業進行免費貸款評估諮詢!請洽賴經理手機0975-751798Recommended Posts怎麼申請債務協商?前置協商?什麼人適合申辦?銀行負債及卡債一次處理!受災個人戶 房貸本金 可延展2年不動產抵押權設定順位Leave a Comment 取消回覆Save my name, email,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. 用電子郵件通知我後續的迴響。 新文章使用電子郵件通知我。